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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区2025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申报工作通知

为加快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,优化健全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,根据全市相关工作部署,现启动宝山区2025年度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库条件

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的企业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1.所属领域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(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等),以及代表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的未来产业;

2.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》和相关规划重点领域,以及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核心产业范围;

3.信用记录良好、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或服务业企业;

4.资产总额超2亿元(或市值20亿元)、营收超1亿元(或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超20%)、研发投入占比超5%(服务业企业10%)、研发人员占比超10%(服务业企业20%);

5.具备总部功能且在除本市外拥有两个(含)以上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;

6.在沪拥有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知识产权,包括发明专利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、软件著作权等15项以上,或创新药、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改良型新药、创新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书等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.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1日(周二)前,将加盖公章的自荐材料(参见附件2)发送至邮箱bsqfgwcyk@163.com,邮件主题“2025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 企业名”。

2.后续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企业自荐情况,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企业名单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严老师

联系方式:56607293

附件:

1.《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》(沪发改规范〔2023〕3号)

2.企业自荐模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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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:何美丹

编辑:颉廉杰

资料:宝山发展改革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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